根据全县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1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17号)精神,部分招聘岗位限微山县户籍(须在2020年7月22日前正式落户)人员(生源)应聘,具体信息见《岗位汇总表》。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规定:“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将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0〕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市直、县市区、功能区)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7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意报考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8月6日9:00—8月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srsk0717@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3181665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现场进行。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等)。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公布。
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5年的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7—3181665 8220710
技术咨询电话:0537—8220710
附件:
1.附件1: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2020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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